昨天有人說要告我?

然後就沒然後了!
告人豈是這麼簡單的事情?

三談網路上之妨害名譽罪:

緣由:
昨天有人刻意挑釁我,然後我酸了他幾句
有人就要以刑法275加工自殺罪跟刑法309公然侮辱罪來威脅我,然後寄站內信想要以刑法要我道歉?
我想說,我只是針對你的評論作出評價,對你的評論不滿,這樣你也要告我?
 
我就說,您請便,我絕不道歉。(這5千億顆星星重要)
 
事實上就是講了2句吧!  哈哈  但現在的人心真的很惡劣,不爽就要告你,一點雅量都沒有。
就有不知道是看戲的,還是認識的,一搭一唱的威脅我?
想說別人都不會看法條,不懂開庭的眉角?
跟大家說,遇到這種事情不用去理他們,他們要告刑法公然侮辱罪,其實按照大部分的判決他們都會輸,即使是你不幸輸了,你也不會被判刑(自由刑的部分),頂多就罰錢,跟你們說啦!監獄已經塞不下犯人了,養犯人很花錢的,台灣政府沒這麼笨。我們的刑法最主要的功能是預防及導正你不要犯罪,而不是懲罰你。咱們不是大秦朝。
 
你們認為法官很閒,喜歡抓你們這種在網路上打嘴砲的人嗎?
我們又不是鄰國、新加坡或菲律賓還是......
跟大家報告,我們的刑法是有參考德國的刑法去制定的,非常的重視罪刑法定主義!
所以說,在我國人權非常的受到重視。因為德國以前是納粹國,所以之後他們制定法律都是嚴格限制國家機器的權力,因此抄他們刑法的我們,自然不用講得好像隨便告都告的贏一樣!
「能告是一回事,能不能贏又是一回事。」 不要傻傻的認錯,還有把「個資」給對方!!!
「要隨時保持懷疑的精神,不要太過相信人性本善,現在的人都在墮落。」
 
跟大家說明,遇到這種事情,首先你要自己去查法條查清楚,不是對方唬爛什麼你就聽他說什麼!
也不用聽他在那邊講社會大道理,如果你只是打嘴砲根本很難成立你有汙辱人,最近台灣景氣不好,這種人很多大家要小心自己的言論!不要過度意氣用事。
 
以下給幾點建議:
1.他要告你,他必須先掌握你的個資,現實中個資不是這麼容易可以查詢的,我國法律對個資保護非常的嚴謹的! 如果洩漏了,就是你在網路上個資外洩,不然就是誰把你的個資洩漏了,就這樣。個資方面如果程序出了問題,也可以主張程序違法(問懂法律的朋友就知道了)。

2.原告要告你,他即使有你的個資,日後被傳訊作筆錄,你還是可以跟法院申請之後開庭要在自己所在的縣市,不過單純嘴砲都遵守「以原就被」原則,也就是說原告要告你,你只要申請,以後他要到你的縣市去開庭,你看看他時間成本跟金錢划不划的來?
告贏了多少錢? 可能就賠個2000元?   你們知道告人要訴訟費,請律師還要花錢嗎?
你跟他和解不只2000元,是你的話你要跟他和解?  你跟他和解就是走民事的部分,不要傻傻的。
 
3.不要怕麻煩,被告就去開庭而已,反正你贏的機率大很多,除非你真的是針對他的人格在罵的,刑法條文的解釋不是他們在說的,「法官才有條文最終的解釋權」,而且檢察官遇到這種事情也很無奈,因為會認為這種小事也要上法院?   法官跟檢察官還有書記官都機掰忙的,為了這點破事開庭?
我國遇到刑法,我們的司法會非常的嚴謹!因為人身自由是我國很重視的,怎麼可能隨便送你進監獄?而且現在監獄早就已經超收了,不信自己去查資料。
不然怎麼會有監獄的暴動事件呢?
 
4.如果後面原告說要找調解委員會說要跟你和解,發邀請函找你過去,你也不要浪費時間去開會。如果你只是單純打打嘴砲,又不是存心傷人,你為什麼要道歉,還有去和解?而且你不去也沒有任何刑責與罰鍰,要告就給他去告,管他的。 他是在拐你去走民事啦!
 
5.不要路人說什麼就信什麼,俗話說:謠言止於智者,有些路人就來看戲順便幫腔的,你還相信他?你爸媽講的話你有這麼乖都聽進去,還有現在相信他們講的你的紅包都有幫你存起來,還是相信學校記過會影響你出社會找工作嗎?  狗屁。記過就是騙小孩子用的。
濫用公權力恐嚇人民,你們這些人不得好死!
 
6.不要被軟硬兼施的攻勢欺騙,也不要被刻意誘導激怒講更多情緒用語,如果他真要告你,早就會告你了,不會還在那邊搬法條講那些有的沒的,刑法是除非大奸大惡,不然原告要告贏,他們的證據必須相當充足,而且必須證明你講的話有前後因果關係。
 
7.刑法275加工自殺罪,不是說你嘴巴講,你去死啦就會成罪,沒這麼容易啦! 如果這麼容易告贏?全台灣會有多少人被告? 你們家慣老闆、機掰主管、畜生同事都不知道被告幾次了,他講的話比你在網路上還傷人......
拿刑法威脅人,不過就是要走民事逼你去和解,你道歉你就吃虧,懂嗎?法條查清楚再行動。
冷靜思考,莫驚莫害怕。當作法院是他們家開的嗎?我國現在冤獄幾乎沒有了。
 
8.訟棍特徵就是拿刑法威脅你,然後私信你說,講XX社會大道理後,再接著說反正我也不會真的告你啦! 你只要道歉就好?還有說我是XXX背景(講得自己很厲害很有辦法,狐假虎威?)  
補充:他們網路上的ID也取得非常得隨便(符號的、怪名的、英文名的等),這些帳號也是隨便創的,為的是讓你拿他沒皮條。
P.S 能告你早就告你了,私信密你要你道歉和解,無非是要套你的個資,不要傻傻給他。
也不要道歉。跟你講一般這種他都告不贏。
連罵幹你娘的都有被判無罪了......
參:https://ent.ltn.com.tw/news/paper/820269   九把刀垃圾言論(法院認證)
 
9.我國濫訴的情形相當的嚴重,因此現在審查非常的嚴格,所以就算去警察局做筆錄,你也不一定會被檢察官上訴,通常是以不起訴為通常情形。還有開庭非常的浪費司法資源,養一個法官10幾萬,檢察官也差不多,書記官也要7到8萬,還有錄事也要5到6萬,所以,怎麼可能隨便讓你亂告就開庭?
 
結論:遇到有人告你要冷靜,不要傻傻的跟人道歉,或是被對方激怒留下更多不好的字眼。刑法的目的不是用來懲罰人民的,畢竟攸關人身自由,國家不是極權政府,如果只是單純嘴砲,沒有惡意攻擊對方就不用怕。
尤其遇到一搭一唱的,來看戲幫腔的更要小心,不要讓自己成為三人成虎的主角,聽信他人的讒言。
你是聰明人,要做聰明事。當然能夠不口出惡言,委婉反擊更佳。但既然遇到了,我們就要積極處理,而不是消極和解,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方法。
 
刑法的法條是法官有最終決定解釋權的,原告的解釋法官才不會參考,因此,別人拿刑法威脅你,請不要害怕。說難聽點,真的輸了頂多賠一賠,也不會賠超過民事的部分,因為刑法並不是用來賠錢的法律,而且這種名譽的部分才不會抓你去關,更不可能留下前科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「民事才是專門用來解決金錢的問題」
 
好啦!  大家要小心啦~   遇到奇怪的人,心理真不開心。
今年壞人會非常的多,大家要小心。
還有啦! 最近正在全國大掃黑中,光是今年就掃了4次了! 所以有人威脅你要找你麻煩?
把網路的記錄留著去警察局報案!
我們再來看是那些人的黑道兄弟比較厲害,還是我們政府機關的警察比較會處理。
//
敬告某巴友,您的言論可能涉及恐嚇取財與公然侮辱罪的部分
本人在此保留法律追訴權。希望我們彼此互相尊重,請勿叨擾!
否則,我會採取一切的法律途徑,維護正義。
arrow
arrow

    波納斯台灣基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